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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消保法規定,本店提供所有消費者收受商品後七天猶豫期之權利,自您收訖商品後起算七天內,如您不願買受所收受之商品,請您退回商品並以電話或E-mail通知本店鋪,本店鋪將立即為您處理退貨事宜,並請您注意以下事項:

《一》在您收到貨品後,請儘速確認您所訂購的商品,如有非人為因素所致之商品損毀、刮傷、或運輸過程造成包裝破損不完整的情形,請您儘速通知本公司客服人員,我們會進行商品瑕疵或損壞鑑定,並儘速為您更換新品。

《二》如您需辦理退換貨時,請E-mail或來電至本店鋪,並提供以下資訊:

  1.訂單號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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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退、換貨原因

《三》當您欲退貨時,依民法規定,您與本店鋪應互負交易解除回復原狀之責,因此:

  1.請您維持商品之全新狀態,並請確保主要商品、使用手冊、註冊回函、週邊零件、發票、相關配件等均無任何遺漏,連同原來的包裝一併退回,以便本店鋪為您處理退款事宜。

  2.若商品發生因不當使用、拆卸等人為因素所致之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、包裝破損不完整之情況,導致無法完整退回本店鋪時,本店鋪將向您酌收回復原狀之費用,或依商品之保存狀況按比例向您請求商品之價額。

《四》鑑賞期非試用期,若您收到商品經檢視後有任何不合意之處,請勿拆開使用,並立即依照退貨規定辦理退貨。若買家因個人因素想辦理退換貨,退換貨所產生的相關費用需由買家負擔。